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今年以来,集安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扎实开展专项救助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
一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集安市民政局会同该市综合执法大队,每天对市区主要路段进行拉网式巡查,开通24小时流浪人员救助热线,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有食、宿、医、返乡要求的乞讨人员,免费为其提供相关救助。年初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1人次。
二是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共救助82户、182人,发放救助金25.1万元。
三是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共救助患病城乡困难群众2578人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272.08万元。其中:惠及城市困难群众716人次,发放救助金111.05万元;惠及农村困难群众1862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61.03万元。
四是开展孤儿救助工作。按照每人每月补助770元标准,为11名社会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2.88万元。
五是开展慈善救助工作。开展慈善募捐活动,通过义卖的形式,募集善款5700余元,定向支助6名贫困学生;开展“关心下一代相伴成长”慈善救助活动,救助农村困难留守儿童24人,救助资金2400元;对14户农村贫困家庭实施慈善救助,救助资金5600元。
六是开展精简退职职工救助工作。完善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畅通精简职工生活补贴发放渠道,及时为22名精简退职职工发放生活补助金4.38万元。
七是开展高龄老人救助工作。及时将23名年满90周岁的高龄老人纳入救助范围,并为244名90—99周岁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7.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