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通化市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2017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鸭绿江监测断面保持Ⅱ类水质标准,浑江干流水质状况良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六参数(PM2.5、PM10、So2)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良好,经监测全年达到或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22天,好于二级标准天数比例88.2%。城市各功能区、区域环境、交通干线噪声基本保持稳定,总体水平较好;全市辐射环境水平在天然本底范围之内,辐射环境保持安全状态。
一、水环境质量2017年,全市江河、湖库均以有机污染为主。其中:江河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湖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全市六条主要江、河的18个监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占94.4%。
(一)主要水域环境质量状况
鸭绿江水质状况优。各监测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均为100%,Ⅱ类水质达标率100%,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浑江干流水质状况良好。各监测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与2016年相比基本持平。辉发河辉南段各监测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为33.3%,与2016年相比水质稍有好转。一统河水质状况良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与2016年相比持平。
三统河驼腰岭断面Ⅱ类水质达标率为50%,与2016年相比水质有所下降。
(二)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通化市本级、集安市、辉南县、通化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柳河县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
(三)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017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 5337.7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792.04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4540.65万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污水排放量5.03万吨。
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12002.21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346.36吨;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11654.19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1.66吨。
全市废水中氨氮(NH3-N) 排放量为 1789.25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NH3-N) 排放量为33.31吨;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NH3-N) 排放量为 1755.43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污水中氨氮(NH3-N) 排放量0.51吨。
(四)水污染防治2017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共计48套,日处理废水37.89万吨,年工业废水处理量10481.76万吨;全市24家重点监管企业全部建有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实现达标排放。
全市5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12.15万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9058.9吨、氨氮671.89吨,城市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大幅度提升了通化市的水环境质量。
二、大气环境质量2017年度,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一)主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2017年,通化市优良天数322天,优良天数比例88.2%。PM10 平均浓度62微克/立方米,PM2.5 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重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1天、轻度污染26天。
集安市城区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122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0.126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0.00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38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0.044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0.00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0.026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0.023毫克/立方米相比上升0.003毫克/立方米。
辉南县城区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155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0.157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0.00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32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0.033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0.027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0.028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
柳河县城区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172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0.177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0.00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23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0.025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0.00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22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0.027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0.005毫克/立方米。
通化县城区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125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0.128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0.00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22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0.023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26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0.027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
(二)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017年,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SO2)排 放总量为11257.12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为 306.09吨;全市废气中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为10038.15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NOX)排放量为 9976.75吨,生活及其它氮氧化物(NOX)排放量为 61.4吨;废气中烟(粉)尘排放总量为17211.32吨。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6939.82吨,生活及其它烟(粉)尘排放量为271.5吨。三、城市声环境质量2017年度,通化市城区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基本稳定,总体水平较好。通化市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范围为43.6-64.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范围为65.2-73.1分贝。通化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3.5分贝。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69.0分贝。功能区环境噪声全年均值分别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2类、3类、4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四、辐射环境质量(一)辐射环境状况
全市共有涉源单位8家、密封放射源67枚,使用射线装置的企事业单位79家、射线装置140台(套)。全市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主要河流水库放射性核素浓度、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通化市天然本底范围之内,保持正常水平。
(二)辐射污染防治2017年,全市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对重点放射源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行动,与全部放射源相关单位签定辐射安全责任书,制定了应急预案。2017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辐射环境持续保持安全状态。
五、固体废物环境质量2017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78.1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326.9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为47.3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3.8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