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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维护城市文明环境
发布时间:2018/07/24  |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  专栏:本地动态
 

7月19日下午,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由市规划监察支队组织协调的市城管支队、市环卫处及街道社区等部门150余名联合执法人员抵达新华大街原环卫处桥头,对当事人安某的违法建筑予以依法拆除。

市规划监察支队通过先期调查取证、现场勘验、调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及查询该建筑登记材料等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此涉案建筑为违法建筑。随后,在市监狱的工作配合下,市规划监察支队对此违法建筑当事人安某送达了《行政处罚陈述、申辩(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催告通知书》等相关执法文书。
7月19日13点20分,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率先对违法建筑地周边的人员、车辆进行疏散并设置警戒线;市规划监察支队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公证下,宣读《公告》;市环卫处利用挖掘机、起重机及铲车等重型设备对违法建筑予以依法拆除。同时,利用大型运输车辆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予以清理。市规划监察支队支队长周明宇、市城管支队支队长王云庆、市环卫处副处长吴世义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亲自抵达现场,对拆除工作进行现场协调、指挥。
截至当日16时,当事人安某违法建筑的依法拆除工作全面完成。此次拆除工作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50余人,城管、规划执法车辆20台,大型运输车辆8台,挖掘机、起重机及铲车等重型车辆3台,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两处,总面积约110余平方米。
在我区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规划、城管、环卫等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2018年东昌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思想,紧密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大力开展依法打击违法建筑行为,使我区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全面控制,真正实现我区“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的整治目标,为不断提升我区人居环境质量,实现我区“创新立区、产业强区、生态建区、和谐兴区”的总体目标筑牢坚实的基础。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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