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副区长刘勇及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昌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对城区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为积极响应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号召,刘勇亲自率领检查组对城区内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餐饮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逐一排查,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者将烧烤炉具放置在店外进行露天烧烤,未使用无烟型炉具,将桌椅等经营工具放置在店外占道经营,在店内进行烧烤的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将油烟直排大气中,对空气造成污染。
检查组要求凡在城区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门店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安装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理维护,做到油烟及设施噪声达标排放,严禁在店外(含小区内)从事露天烧烤、食品加工等经营活动,保持经营场所内外良好的卫生环境;严禁占用人行盲道或其他公共场地经营。确需在场外经营的,应当经城管部门批准并有序经营;坚决取缔非法从事餐饮的无证照经营者。
为确保整治效果,我区各相关单位及部门将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工作小组;各街道办事处设立工作场所,建立微信群,按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和信息。各责任单位将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集中整治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形成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