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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顺利通过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复核考评
发布时间:2018/07/27  |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  专栏:本地动态
 

吉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考评结果公布,通化市东昌区示范区顺利通过复核考评。我区食安办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阶梯型分级管理为遵循,做到创建与整治、宣传与规范相结合,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一、上级重视、谋划部署,创建管理结构
    2016年,区委、区政府将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列入“十三·五”规划,从分级管理、逐层追责方面入手,对园区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将实施办法、具体任务进行了详尽的分工划片,确保创建工作目的明确、任务清楚、环节严谨。
    经过探索和调研,示范区确立了以区长宋强为组长,分管副区长刘勇为副组长的领导核心,区食品安全办为股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下设机构的阶梯型责任管理模式。
    二、发动宣传、开产培训,树立正面形象
    以区委、区政府为引领,区食安办开展多种方式加大对食品药品宣传力度。自2016年始,我办向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余份,LED滚动播放食品安全知识36万余次,在乡(镇)街、村社区举办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巡回讲座2次,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五进活动,受众人员6000余人。组织食品安全“四员”培训2期,252人次,培训率达100%。通过系列宣传培训和活动开展,社会公众和中小学生对食品药品安全知晓率显著提升。
    三、规范整治、协调督导,严打违法行为
    在稳步提升宣传力度的同时,食安办联合市食药监局及相关单位部门完成了九项专项行动。2018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余人次,执法车辆50余台次,共检查各类经营者893余户次,下架货物33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8余份。查处规范经营者2户,查扣违法经营的保健品40盒、药品110盒及医药器械43件。
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东昌区示范园区将发挥更加积极正向的作用。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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