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扶贫资金支付工作,按照《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整合资金实际支出进度的通知》(吉财农[2018]349号)文件要求,对2016年—2017年滞留在部门、乡镇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盘活。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加快资金支付、加强资金监管等有效措施,以单个项目为单位,认真分析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等原因,逐个制定解决方案,认真加以解决。经过清理盘活,截至到8月初,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支出2738万元,进度已达到100%。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支出1799万元,进度已达到87.46%。切实解决因扶贫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拨付进度慢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