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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8/08/28  |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  |  专栏:本地动态
 

根据全市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市林业局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认真查找工作中特别是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的突出问题,制定15条措施,切实打造“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良好林业营商环境。

将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等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减为8个工作日。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等9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分级管理的方式下放到东昌区、二道江区和通化医药高新区。行政审批事项12项、公共服务事项12项和其他行政权力11项,全部推行“只跑一次”。对全市57户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挂牌服务。为投资规模在前20位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争取中央财政贴息贷款支持;对纳税额排名前10位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争取省级产业补助资金支持;帮助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林业局设立的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以全市2个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为基础,推进林木良种基地扩建项目和1.5代红松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重点扶持7个省级重点苗圃,促进苗木经营企业发展。每年创建“省级绿化美化村屯”3-5个,推动乡村旅游业加快发展。帮助37户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培育中国驰名商标2件以上,农林产品地理标志品牌 2件以上,省著名商标、省名牌农产品 10件以上。

市林业局同时就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进“互联网+ ”服务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林业发展营商环境,加快推动全市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通化市人民政府|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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