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半年以来,通化市司法局对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代理、社区戒毒等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连,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开展,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8月8日至18日,市局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自查,发现了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各县(市、区)将工作重心都放在了对“四涉”人员的排查和监管,向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相关政策宣讲还不完全到位,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的力度不够,没有收到任何线索。二是强制戒毒涉黑人员本人及周围同戒人员不能实事求是反应涉黑问题,强戒所摸排的涉黑人员,均为通过外部公安机关收集线索,来所提审涉案人员,才予以确定。三是律师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集体研究、分析案件的工作机制不规范,律师事务所建立扫黑除恶工作档案不规范。四是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之间的工作通报机制不健全。
下一步,市局要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加大统筹指导力度,仔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要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宣讲力度,大力发动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参与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检举、揭发。二要加强对全市律师的思想引导及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决杜绝律师受利益诱惑和驱动,突破法律底线,为黑恶势力逃避法律惩罚出谋划策。三要加强对律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规范律师辩护代理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展惩戒工作。四要完善各项律师管理工作制度,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