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司法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会议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两级院上下联动,同时启动。
齐玉祥副检察长主持“公益司法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传达了通化市市委书记王志厚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化文对“公益司法保护宣传月”的重要批示,并对宣传月工作的开展提出三点要求:
一、深刻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加大力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三、多措并举落实部署要求,注重突出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效果。
通化市检察院专职委员、民事检察部部长徐萍宣读了《通化市检察机关公益司法保护“六进”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随后召开通化市检察机关“公益司法保护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院宣传处长徐加林主持。会上通报了试点以来公益诉讼的主要成果,和十佳典型案件。
来自各个新闻媒体的记者就公益诉讼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来自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刑事检察部、控执检察部的检察官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2015年7月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9件;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7件,行政机关整改244件,整改率88%;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3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法院已经判决24件。通过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督促恢复林地340余万平方米,湿地8万平方米,清理非法堆放垃圾1980吨,为国家避免直接经济损失7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