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规范公共场所秩序,集安市积极行动,在“中秋”和“国庆”两节前组织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各公共场所,开展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自9月10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各卫生监督所深入到辖区公共场所进行了检查,检查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持证上岗情况、组织机构、制度建立、卫生设施、消毒措施落实、环境卫生优良、经营秩序规范等。
此次检查共对36家公共场所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检查中发现自行停业两家,未及时更换法人10家,执法人员限定这些场所在5日内办理有效证件,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照《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下一步,集安市将继续加大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严格执法,及时查找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发生,规范公共场所秩序,净化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