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春健,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立志,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晓辉、法院院长邓文及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相关成员单位和乡镇(街)主要负责人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递交了责任状。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立志传达了省、通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和市委书记李东友在市委18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春健就全市扎实开展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各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协调重大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认识和完成,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宣传发动要再深入。要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定期推送扫黑除恶动态,让广大群众真切看到扫黑除恶的成效;三是线索排查要再细致。各相关部门要重新组织一次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集中开展一次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漏洞大排查,对群众反映和排查出来的线索要建档立卡,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四是协作配合要再周密。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密切配合、整体发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