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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十一”期间全市无森林火灾
发布时间:2018/10/16  |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  |  专栏:本地动态
 

“十一”期间,全市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取得了无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国庆节期间,全市分成7个包保督查组,全部由市领导亲自带队,分别下到各自包保区进行检查指导工作,重点督查秋防工作任务部署和措施落实、野外火源监管、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值守、领导带班等情况。各县(市、区、局)领导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也都根据包保责任制,深入到各责任区,检查落实防火工作。“十一”期间,全市共出动县级以上检查组158个,参加检查人员460人。检查乡(镇)69个、村屯1020个、企事业单位48个、林场28个、森林公园3个。

二是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十一”期间,全市各地森林公安机关、防火专业人员、护林员、检查员、瞭望员全力以赴加强巡护检查,进行严查共管。对重点火险区、森林旅游区、副业采集区增加人员,突出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森林资源的安全。各地还根据实际情况,围绕重点火险区、山货采集区、旅游景区和养殖区进行搜山巡护,对入山不办证者和违反森林防火规定人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干警的职能作用,成立野外火源稽查队,在重点部位和野外用火频繁区巡回稽查,发现野外用火和野外吸烟者,按照《条例》、《命令》从严处理。有效地清理了非法入山人员和违反防火规定人员。“十一”期间,全市共增设临时检查站476个、增设流动哨卡982个,在检查中发现违反防火规定人员75人,处罚12人。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十一”期间,各地通过媒体播放防火警示标语、出动宣传车、印发《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集中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全市“十一”期间共发放防火命令2000张、张贴标语8000张、设各类防火旗1.6万面、过街横幅780条,出动宣传车480台次,组织宣传队240个,参加宣传人数3580人。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十一”期间,全市林业部门领导、各级防火办(站)和林业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宿,坚持领导带班,41座瞭望台工作人员坚持全天候了望,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及早组织扑救。2182名护林员、792名公益林管护员全部坚守岗位,做到了组织、人员、通讯、扑火机具和后勤保障的落实,并随时处于临战状态。


通化市人民政府|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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