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最高检《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分支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照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通化市食药局、通化市人民检察院、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化分支机构食品安全行政约谈。
近期市食药监局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化分支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未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建立执行审查登记等制度不到位、审查记录培训考核记录不规范、APP网络经营主页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等级等信息不全、送餐配送容器消毒达不到要求等问题。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食药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平台在经营过程中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也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协助配合市食药局,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参加此次行政约谈有美团、饿了么、通化同城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市食药局餐饮监管科、食药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等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