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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局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9/01/03  |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  专栏:本地动态
 

12月28日,区经济局召开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大会,局长宋镇平同志主持会议,传达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意义》(通昌纪发〔2018〕3号),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上级精神

    按上级要求,区经济局迅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会,对刘保威、田玉林、翟宪枝、辛立艳等身边典型案件开展了警示教育,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典型案例教训,以案为例照照镜子、正正衣冠,进行深刻的剖析反思,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清正廉洁的言行,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树立良好形象。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淡泊名利、知足常乐,从严要求自己,养成健康高尚的生活情趣。坚决管住手中的权力,坚持秉公用权,规范权力运行,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二、精心组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宣传。利用e支部、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向全局党员干部宣传廉政知识,利用警示教育片警示大家,走好人生每一步。二是将廉政建设与两学一做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四个突破”。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在提升依法行政上有新突破;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在工作方法上有新突破;与提升干部素质相结合,在建设学习型班子上有新突破;与人民群众得实惠相结合,在服务群众水平上有新突破。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议事日程。班子成员主要负责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一把手”汇报情况,一般干部则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做到组织健全,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使区经济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学习,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号召党员领导干部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展分析自查活动,并提出整改措施。教育每个党员干部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好落实。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全局党员干部汲取了案件教训,增强了廉洁意识,以警示教育带动了全局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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