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公安、企业主体责任,堵塞漏洞,严防民用爆炸物品丢失、流失,严防发生爆炸案事故,连日来,通化市公安局多次召开会议,对全市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局治安支队负责人,各县(市、区)公安局、医药高新分局治安大队主管危爆物品副大队长,全市民爆企业法人 、企业信息系统技术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涉及企业发展进步,涉及经济发展大局,危爆物品管理问题既是一个安全生产的大问题,又是一个涉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涉爆单位、人员要举一反三,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忽视问题,就很容易引发重大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广大企业代表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厅工作部署,积极提升企业安全防范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