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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通化市“双公示”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  |  来源:通化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专栏:本地动态
 

 各县(市、区)、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直相关各部门:

按照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的统一要求,启用新版“双公示”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将使用新账号登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吉林)。现将申请方式和操作方法转发给各部门,请各部门于3月15日前完成账号申请工作,于3月20日前按照新版数据归集标准将1--3月份的数据重新上传。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各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请于信息产生的七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吉林)。同时请各部门将报送数据汇总的电子版于每月20日发送至电子邮箱thxinyong@163.com,如无信息也请发送邮件说明。此项工作涉及到通化市在全国城市信用排名,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应信息。



 

通化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19年3月11日

通化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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