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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创建放心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19/07/01  |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  |  专栏:本地动态
 

为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全市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明办、市检察院等20个单位(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提升诚信,放心消费在通化”创建活动。

活动按照“政府主导推动、部门协同联动、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评价”的原则,围绕商品质量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服务领域维权、诚信通化旅游、金融安全消费、品牌消费培育、公共服务规范、消费价格放心8项行动,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积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穿得称心、用得舒心。同时,以创建放心商场、商店、超市、市场、餐饮、食堂、药店、景区、民宿、金融、商圈(街区)等为重点,力争在全市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20家以上。其中,放心消费示范商圈(街区)6个以上,着力打造放心景区3家以上,放心食堂6所以上,放心餐饮6家以上,放心药店6家以上。


通化市人民政府|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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