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政务诚信为引领,全面推进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全力打造“诚信通化”。在全国地级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中由2017年末的243名跃升至目前的81名,列全省第二,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今年,我市调整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并先后制定印发了《通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通化市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通化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通化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通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性文件的相继出台,制度建设和标准体系得以完善。同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被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评中,这从组织和制度两方面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保障。
为了加强统筹协调,凝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我市依托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横向联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均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信用工作,各地、各部门间建立了沟通联系渠道,推进了“双公示”信息共享和应用,并坚持常态化工作督导,推动各级各部门实时向省“双公示”系统报送信息,实行“双公示”月调度制度,并将信息同步公开至“信用通化”网站。到9月30日,共收录41个部门、6个县(市、区)的“双公示”信息38576条。各县(市、区)还结合地方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和亮点的信用建设工作局面。其中,二道江区在建设信用示范乡镇(街道)工作中,已有4个乡镇、2个街道 完成试点方案申报工作;辉南县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行政审批有效结合,形成无信不立的审批形式;通化县以执业医师为试点,探索建设重点人群信用档案;集安市积极加强旅游合同监管、开展旅游市场“数字集安”建设,营造诚信放心旅游环境。这些举措的出台,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围绕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我市坚持以政府诚信带动社会诚信,将政务诚信建设融入到推动“五转”、“只跑一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中。今年,我市积极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对涉及我市的案件认真排查、逐案核实,摸清案件成因及现实情况,并实地核查、跟踪督办。目前,我市涉政府失信问题案件均顺利完结,已全部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建立健全政务守信践诺制度,我市印发了《通化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政务信用承诺及行业诚信承诺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承诺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职权范围内的行政事项及行政服务质量,并将其纳入政务信用记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43个部门(单位)签署了政务信用承诺书。同时,为建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自2018年开始,我市将“社会信用体系”纳入全市各级政府公务员录用培训课程中,加强公务人员的诚信管理和教育,现已在部分县(市、区)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全力打造“信用通化”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