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生态环境局东昌区分局以增强职业道德为重点,大力弘扬“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生态环境职业精神,引导生态环境人员恪守基本职业操守,依法办事、守规践诺,切实做到诚信执法,充分发挥环境监督职能,不断强化环境监督的公信力,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一、 深入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大力开展以诚信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使诚信的重要性深入人心,形成人人知信用、人人讲信用的局面,努力实现以诚信求和睦、以诚信求稳定、以诚信求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是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紧紧围绕诚信建设活动,积极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提高群众懂法、守法、用法水平。
二、 弘扬职业精神,践行生态监察
一是积极开展“阳光监察”,建立健全诚信生态监察机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政务公开机制,在政务大厅办公区域设置办事指南,公开生态环境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业务流程、生态纪律、监督电话等项制度,确保工作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二是发挥生态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注重将诚信建设融于生态审批实施过程中,要求被审批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承诺书,保证提供审批资料、监测数据的真实、完整性。同时,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严肃查处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监测数据的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协同市生态局并逐步建立完善包括遵章守法荣誉、处罚等内容的诚信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将失信者或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在评选先进等方面作为硬性规定,使其一处失信,多处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