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化、法制化推进集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工作,集安市卫生健康局开展了“兴诚信之风、筑守信之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受疫情影响,集安市卫健局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显示屏循环播放《条例》及诚信宣传标语,率先开启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征程。
集安市卫健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转作风强素质,将信用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抓好抓实,持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深化社会信用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下一步,卫健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诚信建设,擦亮“信用集安”品牌,为全面建设践行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