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集安市残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会议由支部书记孙明波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9月20日正式颁布施行。《条例》分为9章,共287条,与监察法各章相对应,是对监察法的全面细化,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检查工作基础性法规。颁布《条例》,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的坚定决心,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组书记王景杰对《条例》的学习进行了进一步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把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为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要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做到融会贯通。二是提升学习氛围。由单位统一购买《条例》单行本,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支部委员要集中学,确保学深、学透、学到位。三是推进《条例》有深度。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做到在行使权力上谨慎、在自我约束上严格,充分发挥法的实际作用,推动残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