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为进一步推进医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化市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
会上,传达了《梅河口市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报了近年来省内外医药企业典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参会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修改的相关法律条文。
随后,吴伟局长就我市医药企业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明确责任“加担子”。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执行“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抓实、抓细。二是强化措施“补短板”。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全面辨识本企业安全风险。三是夯实基础“强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第三方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实现全过程管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强管控“除隐患”。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处理好安全和效益的关系。
会议强调,市应急局将采取“干部+专家”模式,持续推进医药企业专项治理,以严执法促进全市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推进我市全面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全体人员,全市医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40多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