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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动物卫生 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10  |  来源:通化市农业农村局  |  专栏:本地动态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耳标追溯及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动卫发【2020】14号文件精神,按省动监所要求积极上报定期调度表。并重点做好全市耳标追溯及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工作。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如下:通化市已全部完成应用新功能开展耳标发放和产地检疫出证,下一步加大对养殖场所和贩运经济人的宣传力度,做好耳标追溯及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的外部环境;通化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已将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有效结合到日常工作中,通过建立微信交流群,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控基础知识的宣传,使相对管理人及时了解掌握最新防疫动态、政策规定和权威解读。同时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认真落实生猪屠宰企业“两项制度”,定点屠宰场派驻的官方兽医实施同步检测,做到“一车一消毒”。

在开展四类场所监管情况、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开展工作的同时,各地充分发挥基层动监所的职能,积极引导养殖户进行检疫申报,不断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驻场检疫,24小时值班,各项记录细致详实。各地能够严格按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标准,对辖区内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四类场所”防疫条件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真实填写《“四类场所”监督检查记录》。


通化市农业农村局|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