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农业营商环境,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通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称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照“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调整完善农业农村部门有关执法单位的“四张清单”。三是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监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压缩合并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防止多头查和多次查执法扰民。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及时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