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文旅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文旅发【2020】48号)文件要求,通化市文旅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申报工作流程,确保了申报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经企业申请,县(市、区)推荐,市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18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推荐名单新鲜出炉,此次“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涵盖了A级旅游景区、旅游社、星级饭店及艺术品经营单位共计4大类18家企业。
申报企业名单如下:1.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 2.集安市鸭绿江国门景区管理有限公司3.集安市高句丽文物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4.通化市交通旅行社有限公司 5.通化市永欣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6.长春万达儿童娱乐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 7.通化畅旅旅行社 8.吉林省罗通山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9.柳河县鑫北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0.通化罗通山康辉国际旅行社 11.通化酒业中国山葡萄酒博物馆 12.通化市工艺美术厂 13.吉林康养谷旅游开展有限公司 14.吉林逸香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5.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宾馆 16.通化市青年假日旅行社 17.吉林省龙堡森林度假村 18.吉林省神草伟业乌拉草制品有限公司。
通过开展文旅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强全市文旅行业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