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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助力通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9  |  来源:市气象局  |  专栏:政策解读
 

现将《通化市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助力通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2021年7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吉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13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提升气象保障通化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发展水平,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市政府于11月3日印发了《通化市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助力通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通政发〔2021〕9号)。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3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建设气象强市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实现功能完备、保障有力、开放融合、人民满意的气象现代化,气象强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综合实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农业现代化气象保障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显著增强。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夯实,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准确率达到90%以上,气象预警信息实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覆盖,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人工增雨(雪)能力达到1.1亿立方米以上,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3.4千平方公里以上;到2035年,全面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全市气象科技创新体系、现代气象服务体系、监测体系、预报体系和治理体系,充分满足通化全面实现现代化气象保障需要。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六个方面13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气象综合业务能力建设。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要求,提出了提高气象要素监测能力、提高气象精准预报能力、提高气象服务精细能力等3项任务,明确了提高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和信息化能力的具体措施。二是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提出了提升区域、重点领域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体系2项任务,分别从区域防汛抗旱气象服务保障能力、重点领域和区域气象灾害防御任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机制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三是建设现代农业气象保障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对标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吉林省抗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落实市委市政府绿色转型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提出了加强国家粮食安全气象保障能力、提高特色农业气象保障能力2项任务,充分发挥气象工作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作用。四是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助力美丽通化建设。对标通化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提出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气象保障服务、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服务3项任务,找准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切入点,为生态通化建设提供服务保障。五是优化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公众气象服务的需求,提出了提高公众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推进气象融入行业发展2项任务,分别从保障公众基本气象服务需求,发展行业气象服务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六是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国办发〔2020〕47号文件,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1项任务,分别从能力建设、作业服务和安全监管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四是强化部门合作。

市气象局|202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