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企业超速、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章载人、疲劳驾驶、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车辆“带病”作业,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是交通安全存在的一个极大的隐患。为规范运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防止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同时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制定《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排行榜”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对企业交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交通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所属客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多发、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黑榜”企业及负责人进行集中曝光和约谈,对屡次不改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经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后,交通安全生产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消除了企业的安全隐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企业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和交通违法情况明显下降。
据介绍,2019年通化市涉及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总量同比下降68.9%。执法中,查处企业车辆超员85起、超载299起。在“红黑排行榜”制度的基础上,支队又推出了“五大曝光”行动,先后曝光辖区高风险运输企业31家;与应急局、交通局联合约谈黑榜企业2家;对2家货运超载,经处罚不改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别做出行政处罚3000元的决定。
根据相关规定,对列入“红榜”的企业予以表扬,对列入“黑榜”的企业进行约谈,对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对其企业法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建议交通、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红榜”、“黑榜”的鲜明对比,引起了违法行为人、企业法人及负责人的关注,即有助于提高广大驾驶人文明手法意识,又为运输企业绷紧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红线 ,树立了主体责任意识。
据了解,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继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集中整治频次,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正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头盔、安全带)宣传活动,推动外卖、快递、公路客运等行业规范使用安全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